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闵行紫竹水利风景区审查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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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4〕35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上海闵行紫竹水利风景区”为上海市水利风景区的请示》(闵水务〔2024〕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审查意见函复如下:
一、审查意见
根据水利部《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上海市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要求,你区申报“上海闵行紫竹水利风景区(以下简称“景区”)”为上海市水利风景区的申报材料齐全,景区范围、边界清晰,管理主体明确。景区水环境质量良好、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明确。景区水利工程管理体系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景区内无水事违法行为及河湖“四乱”问题。景区基础设施及服务接待设施较为完善,安全警戒标识清晰,具有一定的智能化管理条件,同意景区为上海市水利风景区。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景区建设规划,并将规划成果报我局审查。
(二)督促并指导景区管理单位规范并完善景区标识标牌,加强景区服务和安全运行管理,强化水文化、水科普展示与宣传。
(三)进一步落实水利部《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压实景区管理责任,加强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景区文化内涵,提高智慧服务水平。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