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用水总量核算及水资源量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23〕1076号
各区水务局、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文总站:
根据《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关于做好2023年度用水总量核算及水资源量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资管管函〔2023〕66号),为做好2023年度上海市用水总量核算及水资源量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第四季度用水统计报表填报和年度用水总量核算工作要求
(一)用水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相关单位要对照取水许可证电子台账,复核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名录库,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我局提出名录库更新申请。
(二)2023年第四季度用水统计报表填报。2024年1月15日前,各区水务局应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完成2023年第四季度基层定报表和基层年报表填报工作。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要指导各区农业用水统计表的填报工作。
(三)2023年度区域用总量核算。2024年1月15日前,根据《上海市2023年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分工》(详见附件),以用水统计调查数据为基础依据,由牵头单位组织完成2023年度区域用水总量核算,自下而上进行汇总成果审核后,并将初步成果报我局。
二、2023年度水资源量数据报送要求
(一)水资源量及蓄水动态数据。2024年2月5日前,市水文总站负责完成与流域机构间的水文资料交换工作,并于2024年3月1日前,按照水资源公报编制技术要求,完成2023年度本市水资源量评价,上报相关数据。
(二)水资源分区及多年平均值。水资源三级区采用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评价确定的成果;水资源量多年平均值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水资源调查评价审定后的1956-2016年水文系列平均值。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已将用水总量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与政绩考核体系。各区要高度重视用水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用水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及时更新,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组织好用水统计填报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年度用水统计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区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
(二)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强化用水统计质量,确保统计数据与抄表数、月报表和水资源费征缴水量一致。
(三)严格用水总量核算数据质量审核。严格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和《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用水总量核算、审核有关具体要求,做好统计数据汇总、核算和审核,对各项数据完整性、合理性和匹配性的检查、复核。做到数出有据,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3年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分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联系人:局水资源管理处 黄大宏 18121389891
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 田苗 18918230097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
上海市2023年度用水总量核算工作分工
提交数据内容 |
牵头单位 联系人 |
数据提供单位/联系人 |
数据提交截止 时 间 |
具体要求 |
1. 河湖补水量 2. 农业用水量 |
刘依翎 15026588352 |
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王培兴13651816933 |
2024年1月7日 |
请按照一定的分类提供,具体可咨询牵头单位联系人 |
污水回用 |
刘依翎 15026588352 |
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郑忆宁13564336164 |
2024年1月7日 |
请按照一定的分类提供,具体可咨询牵头单位联系人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连玉馨 15021818286 |
各区水务局 |
2024年1月7日 |
供水03表及辅助表 |
区管地表水全年取水数据(分行业) |
徐见爽 13917552386 |
2024年1月7日 |
水资源01表 |
|
两张调查表 |
徐见爽 13917552386 赵金辉 18918230597 |
市、区水务局 |
2024年1月7日 |
完成《火核电企业用水情况调查表》和《一般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调查表》相关数据填报 |
市管地表水全年取水数据 |
徐见爽 13917552386 |
供水管理中心 赵金辉18918230597 |
2024年1月7日 |
完成市管地表水全年水量统计 |
地下水全年取水数据 |
徐见爽 13917552386 |
供水管理中心 符旦18918230511 |
2024年1月7日 |
完成地下水全年采灌量统计 |
供水企业分行业、分区域水量数据 |
刘依翎 15026588352 杜长江 18918230611 |
各供水企业 |
2024年1月10日9点前 |
水资源02表(部分填01表)、供水04表12月(05表可稍晚) |
原水数据 |
刘依翎 15026588352 |
城投原水公司 袁维栋13162161023 |
2024年1月10日9点前 |
请按照一定的分类提供,具体可咨询牵头单位联系人 |
注:1.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年度核算工作,编制《上海市2023年度用水总量核算成果报告》和汇总形成初步成果,于2024年1月15日前报送水利部和太湖流域管理局;
2.各数据提供单位务必根据市供水管理事务中心的要求,按时提交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