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小斜塘-昆南河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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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948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小斜塘-昆南河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工程内容调整的请示》(沪松水〔2023〕279号)收悉。经审核,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根据现场测量资料,原则同意小斜塘段(桩号 XW1+316-XW1+409)、昆南河段(护岸桩号KN0+488-KN0+588、KSl+042-KSl+345)波浪桩桩长由4米调整为6米和8米。
(二)因原土方处置点已被其他项目占用,原则同意调整土方处置方案。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国土空间管制实施细则》要求,原则同意取消防汛通道17614. 44平方米、绿化24713.86平方米。
(二)因在地块内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原则同意取消小斜塘(护岸桩号XWO+OOO-XW0+577、XEO+OOO-XE0+583)护岸1160米。
(三)由于涉及出让地块、管线搬迁困难和路政部门意见等原因,原则同意取消界泾横江桥、大港六号河桥、大港五号河人行桥、小昆山五号河桥、大港三号河桥、小昆山三号河桥共6座支河桥梁。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