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青浦区2023年淀浦河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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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944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青浦区2023年淀浦河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水项〔2023〕7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为改善区域河道水环境面貌,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名称由“青浦区淀浦河骨干河道整治工程(含三分荡)”调整为“青浦区2023年淀浦河骨干河道整治工程”。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基本按规划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整治河道5.20公里,疏浚土方3.86万立方米,回填土方3.87万立方米,加固改造护岸2.29公里,新建护岸6.06公里、防汛通道2.87万平方米、桥梁6座,种植陆域绿化8.11万平方米、水生植物0.35万平方米及景观工程等。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林水复合设计,陆域绿化尽量成林,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项目总投资32402.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85.43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4646.97万元),独立费用1747.86万元,预备费1182.91万元,建设用地费11785.98万元(总腾地面积152.69亩、市补贴范围腾地面积130.60亩)。资金渠道:基本工程投资15199.14万元由市给予补贴,景观等工程投资5417.06万元、建设用地费11785.98万元由你区承担,腾地费用按市“十四五”相关政策执行。
六、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
七、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