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松江区洞泾港(S32申嘉湖高速—洞泾泵闸)河道整治工程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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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807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松江区洞泾港(S32申嘉湖高速—洞泾泵闸)河道整治工程决算的请示》(沪松水〔2021〕29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松江区洞泾港(S32申嘉湖高速—洞泾泵闸)河道整治工程决算投资5690.01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97.2479万元,独立费用482.2170万元,建设用地费910.5546万元(腾地面积31.28亩)。

二、根据沪水务〔2018〕895号、沪水务〔2018〕140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4256.1800万元,松江区财政承担1433.8395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决算投资910.5546万元由市财政腾地补贴资金承担。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