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对《木渎港栈道贯通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意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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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754号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查<木渎港栈道贯通整治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函》及委托上海禹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木渎港栈道贯通整治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木渎港栈道贯通整治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苏州河管理范围内,该项目在推进苏州河两岸公共空间贯通的基础上,实施木渎港栈道、栈道周边景观提升和防汛墙工程,并对木渎港闸外段及老木渎港进行疏浚,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洪评报告》技术路线正确,评价结论总体合理,基本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上海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基本同意《洪评报告》中对该项目实施的河演分析预测和行洪影响分析,结论基本合理可信。
三、《洪评报告》中堤防影响分析内容完整,分析的结论基本可信,建议进一步完善栈道桩基工程、墩台基坑开挖、河道疏浚等对堤防影响分析,进一步复核河道堤防的结构安全。
四、《洪评报告》提出的工程建设影响防治与补救措施基本合理可行,建议进一步强化防治与补救措施针对性,细化施工组织设计,完善监测方案,细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及相关责任。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