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张泾河(水利枢纽站—G1503高速大桥)护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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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748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金山区张泾河(水利枢纽站~G1503高速桥)护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水务〔202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河道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面貌,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金山区张泾河(水利枢纽站—G1503高速大桥)护岸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按现状岸线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4.50公里,改建护岸7.59公里、排水沟6.56公里等。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林水复合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项目总投资15412.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665.71万元,独立费用1326.97万元,预备费1119.41万元,管线搬迁等前期费30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管线搬迁等前期费由你区承担。
六、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市金山区水利管理所。
七、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