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霍山、惠民排水系统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项目建议书》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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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335号

 

 

 

杨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霍山、惠民排水系统初期雨水调蓄工程项目建议书>行业审查的请示》(杨水务〔2023〕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设标准

(一)霍山、惠民排水系统初期雨水调蓄工程服务于霍山、惠民排水系统,排水体制均为合流制,排水模式采用强排模式。

原则同意霍山、惠民排水系统初雨调蓄池,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11毫米,初雨调蓄池规模为11000立方米,服务面积约1.5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臭气排放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的相关要求。

二、关于排水方案

(一)原则同意调蓄设施选址于丹阳路兰州路西南侧绿地,霍山、惠民排水系统的初期雨水经本工程配套建设的初雨截流管道接入霍山、惠民排水系统初雨调蓄池。

(二)原则同意调蓄池放空时间12小时,放空设施设备按照12小时放空时间设计,初期雨水提升后通过新建调蓄池放空专管接入现状DN800兰州路污水管道,通过两港截流兰州路支线,经两港中途泵站、浦东北路泵站提升后,最终纳入竹园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拟建放空专管管径建议根据放空时间进行复核。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一)根据《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下达雨水调蓄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沪水务〔2021〕533号)要求,惠民调蓄池规模为0.72万立方米,霍山调蓄池规模为0.82万立方米。本工程方案提出的调蓄池合建方案在规模上存在差距;原则上需与周边排水系统初期雨水治理设施建设做好统筹,确保全区初期雨水控污设施服务面积全覆盖,初期雨水控污指标和设施总规模满足市级规划的指标要求。

(二)应进一步核实溢流污染负荷控制率。

(三)建议在设计阶段充分与泵站运行单位对接,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调蓄池建设方案及施工配合方案,并加强投资控制。

(四)建议调蓄池设计采用无人值守、远程控制运行模式,配置运行水位、工况、水质等相关监控、监测设备,满足运行调度控制需要。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