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2022年度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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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293号




 

 

各有关单位(部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机管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根据《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3〕389号)、《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1〕36号)及《关于推进市级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1〕400号)等要求,本市大力推进节水型机关(单位)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水示范引领作用。

市水务局、市机管局组织开展了联合考评工作,经研究决定命名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奉浦院区)等6家为上海市节约用水示范(标杆)单位;命名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人民政府等5家机关为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命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等22家单位为上海市节水型单位。

另经评定,上海市金山区审计局、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等33家机关,上海市金山区财政局财政所、上海市金山区国库收付中心等26家单位通过复评工作,保留原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命名的机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节水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其他机关(单位)要以节水型机关(单位)为榜样,对照建设标准,加快推进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引导全社会提高节约用水意识,为本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名单

       2.2022年度上海市节水型机关(单位)复评通过名单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