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本市“五一”节日期间水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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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249号
局属有关单位、各区水务局、相关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4月18日发生在北京的“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截至19日9时,已致29人遇难,损失重大、教训深刻,给我们以强烈警醒警示。当前本市水务工程已进入建设高峰期,伴随着高温气候和主汛期临近,各类风险因素交织,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进一步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部委、上海市相关部门文件部署和4月7日市水务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4月24日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会精神,现对本市“五一”节日期间水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局属相关单位、各区水务局、相关地区管委会、各级水务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安全“三个必须”原则,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近段时间国家部委、上海市相关部门和上海市水务局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详见附件),即日起对“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队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检查,按照“风险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将适时对各区、管委会和各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参建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各类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做好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一)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节日期间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作息时间,严禁盲目抢工期抢进度行为、违法违规强行冒险行为,落实门卫制度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强化重点作业监管。加强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尤其是高处作业部位)安全监管。加强对基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根据基坑工程特点,严格落实针对性管理措施。节日前对各水务工程危险源逐一排查、逐一过关。节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危大工程一律停止施工、不得进行起重机械安拆(含加减标准节)作业。
(三)强化工地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针对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临时用房、办公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设置应符合要求。动火作业(含电气焊接、切割等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进行监护,气瓶及其附件应完好有效,氧气乙炔瓶工作间距符合要求。消防疏散通道设置(宽度、通畅等)符合要求。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符合要求。
(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必须严格做到“七不准”(即未经风险辨识不准、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没有监护不准、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未经审批不准、未经培训演练不准),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严格保证强制通风和防护可靠、持续检测、全过程监护,出现突发事件时必须严格科学施救。
(五)强化临水作业安全管理。临水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救生衣、安全哨等)。临水作业时应指定专门的安全负责人和现场监护人。临水作业必须两人协同工作,禁止单人作业,作业中应注意自我保护和相互监护。
(六)强化施工作业区域地下管网保护。工程施工前应取得掘路许可证等相关卡票牌证,并根据管线单位交底记录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开挖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七)强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扬尘和噪音治理要求,加强土方作业和夜间施工管控工作。要加强工地生活污水和工地废水排放管理,严禁无序排放、违规排放。严格落实《上海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现场居住环境提升标准》要求,提升务工人员的辛福感和归属感。
(八)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交底责任,完善安全交底程序和形式。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利用班前会、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语、安全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务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三、领导带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生产、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发生。细化应急预案,提前落实装备、物资、通信等保障措施,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五一”节日期间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近期水务建设工程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
近期水务建设工程相关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一、部委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监督函〔2023〕210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3〕157号)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办监督函〔2023〕151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库溢洪道等水利设施汛前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监督函〔2023〕105号)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
二、本市相关部门文件
6.《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7.《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期间燃气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沪建安专〔2023〕3号)
8.《上海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现场居住环境提升标准》(沪建质安〔2023〕93号)
9.《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重大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安专〔2023〕2号)
10.《上海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沪住建规范〔2023〕3号)
11.《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安消专委〔2023〕2号)
三、上海市水务局文件
12.《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沪水务〔2023〕242号)
13.《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市政供排水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3〕241号)
1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在建水务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水务〔2023〕203号)
15.《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沪水务〔2023〕196号)
16.《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3〕117号)
17.《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在建水务工程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3〕74号)
18.《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水务建设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沪水务〔2023〕66号)
19.《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今冬明春水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沪水务〔2022〕10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