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加快开展节水型学校(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建设(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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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747号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区水务局、教育局,各委属学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积极树立绿色、节约、低碳的新发展理念,推动本市节水型学校和绿色学校建设,按照国家和本市节水行动方案以及《上海市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现就“十四五”在全市加快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节水型学校建设是绿色学校和节水型社会(城市)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师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好校园节水工作意义重大。以“节水降碳,绿色发展”为基本原则,推动形成校园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为建设绿色学校,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支撑。

二、工作主体

本市中小学、托幼机构(含公办、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

三、具体目标

2023年5月前,全市各区节水型学校(中小学)建设率较2021年度提升10%,并对2013年5月前命名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完成复核工作。

2024年5月前,全市各区节水型学校(中小学)建设率较2021年度提升20%,并对2016年5月前命名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完成复核工作。

2025年5月前,全市各区节水型学校(中小学)建设率较2021年度提升30%,并对2019年5月前命名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完成复核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计划与定额管理

市区两级水务主管部门应结合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实施定额(计划)用水管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通过用水定额先进值对标,挖掘和争创一批水效领跑者。

(二)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复核)

各区水务局联合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域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分批、分阶段开展建设工作,并对完成建设满5年的学校分批、分阶段开展复核工作。各学校应落实好建设责任,对照节水型学校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发展和特点,充分发挥节水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用水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培育校园节水文化

进一步加强校园水情教育,将节水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在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日持续开展“清瓶行动”等节水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师生节水意识。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并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开展节水科普示范点建设,发挥水情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课外实践活动。开展校园节水志愿者行动等具有特色的校园节水宣传活动,引导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养成节约用水的行为习惯。

(四)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鼓励各学校推动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各学校可结合节水技改项目特点,将节水型器具(设施设备)改造、供水管网改造、非常规水源利用(雨水、再生水等)、“智慧节水”数字化改造等工作与合同节水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校园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成为行业内节水标杆。市区水务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可建设区域内学校用水集成平台,加强日常用水监管。

五、工作程序

(一)建设发动阶段

市水务局联合市教委召开年度节水型学校建设启动会,部署年度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区水务局联合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统筹安排区域内中小学、托幼机构分批、分阶段完成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当年9月

(二)申报建设阶段

非寄宿制学校对照建设指标,在建设申报期内,开展节水管理制度及台账建立、节水技术改造、节水宣传教育等工作,并自行登录“节水通”电脑端http://www.waterapp.plus/login.html

完成各项建设指标的填报。寄宿制学校优先开展水平衡测试再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

时间安排:当年10月

(三)培训指导阶段

时间安排:当年10月-次年3月

市(区)水务局每年组织申报学校开展建设工作培训,针对节水型学校(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评价指标和“节水通”电脑端系统填报操作方法等方面内容进行培训指导,并根据申报学校需求,进行实地指导。

(四)联合审核阶段

区水务局联合区教育局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将初审通过后的学校名单上报市水务局和市教委有关部门审核。审核过程中,市水务局、市教委按照学校用水规模、工作特色和审核初步意见联合区水务局、区教育局进行随机抽查,通过材料复核、线上会议、实地检查等形式形成最终审核意见。

时间安排:次年3-4月

(五)命名授牌阶段

由市水务局、市教委共同命名为“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或“上海市节水型示范(标杆)学校”,并在示范(标杆)学校中推优上报国家级或市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

时间安排:次年5月

注:节水型学校复核工作程序参照以上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5月前需复核的节水型学校名单

2.上海市节水型学校(托幼机构、中小学校)评价指标及考核办法

 

 

上海市水务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