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绿华镇生态清洁小流域绿湖村、绿港村河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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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738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区绿华镇生态清洁小流域绿湖村、绿港村河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修编稿)〉的请示》(沪崇水务〔2022〕8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绿华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绿湖、绿港村河道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崇明区绿华镇生态清洁小流域绿湖村、绿港村河湖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12335.86米,开挖土方58596.26立方米,疏浚土方10488.66立方米,回填土方27781.97立方米,新(改)建护岸25165.29米、桥梁2座、箱涵4座,种植绿化115270.05平方米(陆域绿化43902平方米、斜坡绿化51484.38平方米、水生植物19883.67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4567.8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39.92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136.69万元),独立费用491.37万元,预备费216.56万元,建设用地费2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景观等工程费用、建设用地费由你区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绿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