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督促落实在建水务工程安全度汛和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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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670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青海省那棱格勒河枢纽工程上游围堰溃决,造成严重损失。同时,2022年来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已经发生4起生产安全事故(事件),其中3起发生在重大水利工程,且3起均为边坡坍塌事故。7、8月份以来水利部办公厅连续印发了《关于甘肃省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关于进一步强化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关于督促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为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切实增强本市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范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督促落实在建水务工程安全度汛和施工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风险意识,守住安全底线

当前本市处于主汛期和高温期,在建水务工程面临常态化疫情防控、稳经济达产超产等多重压力,各类安全风险因素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同时,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第五届进口博览会等将陆续在上海召开。做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尤为重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地区管委会、市级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明确并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住在建水务工程防汛度汛和生产安全底线。

二、加强“四预”,做好防汛准备和应急处置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地区管委会要继续保持防汛关键期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机制,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要督促项目法人加强与水文、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天气变化趋势和雨情、水情情况,科学研判汛情,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及时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充实防汛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要结合工程建设情况和度汛形势,进一步检视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遇到险情要第一时间向防汛指挥机构、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关注重点,抓实隐患排查和整改闭合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地区管委会、市级建设单位要认真审视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风险管控体系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健全全方位、各层级、全链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风险隐患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要持续巩固六月份开展的综合大检查成果,对管理和力量薄弱的在建工程抓紧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销号。要聚焦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支模、顶管盾构、起重吊装、大型机械设备等危险性施工作业和登高下井、相对密闭空间、临水水上等危险性作业环境以及工地度汛、用电、动火、消防、职业健康等,开展全方位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产治理,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防范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

四、惩戒警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地区管委会要继续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要深刻认识执法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理直气壮运用安全生产发法等法律武器,对重大风险和严重违法行为,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停工的果断停工,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形成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加强警示威慑,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