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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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610号
局属有关单位、各区水务局、相关地区管委会、相关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今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今年以来水利水电工程事故呈上升势头,较大事故时有发生,同类型事故重复发生,部分地区水利水电工程事故多发,暴露出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建设进度目标;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复杂施工条件下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严、针对性不强、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没有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通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就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切实加强本市在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风险意识,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当前正值汛期,在建水利工程面临着复工复产、安全度汛、疫情防控等多重压力,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同时,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带动下,在建工程规模扩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要督促各有关单位深入分析建设工程面临的项目集中开工、工期紧、任务重以及气象和地质条件复杂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牢牢守住项目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安全红线,加强源头安全管控,建立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联合监管机制,统筹抓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坚决避免“边设计、边审批、边施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守牢工程建设安全防线。
二、强化监督检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聚焦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行业领域大检查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运行监督检查、明查暗访、约谈警示、行政处罚等手段措施,狠抓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牢牢把握安全生产主动权。
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并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项目法人要保障合理工期和安全费用,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对参建各方的履职履约考核,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问题清单,在施工前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判定并建档管理,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在施工过程中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重大隐患。监理单位要对进场施工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严格把关,加强对施工方案编制和实施的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演练“五到位”。
三、聚焦建设领域,全面整治风险隐患
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596号)、《关于开展水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暨2022年度“安全生产月”综合大检查的通知》(沪水务〔2022〕279号),各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全面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既防危大又抓微小,防患未然,及时消除安全事故苗头和各类隐患漏洞。
突出危大工程。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工作,检查工程施工许可、承发包、专项施工方案等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折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围堰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空作业、水上作业、动火作业、施工用电、起重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细致排查施工重点环节风险。
警惕一般风险。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等工作,组织开展对河道整治、水闸改造、堤防加固和各类小型水利等工程以及收尾工程、简单作业的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意识、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措施以及用工用人管理落实到位,严防低风险工程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
确保安全度汛。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沪水务〔2022〕177号),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排查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风险隐患工作,制定安全度汛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备足防汛物资和设备,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值班值守,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平稳度汛。
四、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工作机制
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风险隐患的研判,深挖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深层次、源头性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要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落实督办、通报、约谈、处罚、一票否决等监督管理措施。对安全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得力、事故频发的单位,予以通报、约谈;对造成社会影响和人员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坚决追究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切实把压力传导到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安委办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