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闵行区新虹街道生态清洁小流域2022年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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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443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闵行区新虹街道生态清洁小流域2022年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闵水务水〔2022〕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新虹街道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张正浦等河道水环境,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闵行区新虹街道生态清洁小流域2022年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基本按现状河口实施,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2条段3430米(新开50米)、湖泊4629平方米,疏浚土方77309.56立方米,开挖土方814立方米,新(改)建护岸6441.46米、防汛通道2196.10平方米、涵闸1座、桥梁1座,布置曝气设备2套,种植绿化29875.70平方米(陆域绿化2604.70平方米、斜坡绿化8391.40平方米、水生植物18879.60平方米)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项目总投资2977.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81.12万元,独立费用354.32万元,预备费141.77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

五、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南虹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六、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