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浦东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0-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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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302号

 

 

 

浦东新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浦东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浦水务〔2021〕34号)和《浦东新区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经研究,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7-2035)》一致,总面积约1412平方公里。

同意规划目标:至2035年,实现区域污水管网全覆盖,点源污染全收集全处理,强排系统初期雨水应截尽截、有效处理,水泥气同治。

二、关于规划污水量、初期雨水量、污泥量

基本同意《规划》预测的浦东新区规划污水量及污泥量。2035年,浦东新区规划污水量约305万立方米/日;强排系统规划初期雨水截流量约111万立方米。规划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为1288吨干基/日,规划通沟污泥全年清掏量约13.7万立方米(85%含水率)。

三、关于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一)基本同意污水处理系统及初期雨水治理规划方案

污水处理系统维持现状总体布局,即按竹园、白龙港、海滨和临港污水厂分片区收集区域污水和初期雨水,经各污水系统内污水总管进入污水厂处理后排放。

竹园污水处理厂浦东片区服务面积约97平方公里,规划污水量约21万立方米/日,规划初期雨水量约16.7万立方米。区域涉及凌桥支线和外高桥-高桥支线2条污水支线,均纳入合流一期污水总管。

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浦东片区服务面积约583平方公里,规划污水量约169万立方米/日,规划初期雨水量约77.1万立方米。区域涉及污水二期中线总管、南干线总管和污水二期南线总管三路污水总管及45条污水支线。

海滨污水处理厂片区服务面积约433平方公里,规划污水量约52万立方米/日,规划初期雨水量约1.3万立方米。区域涉及机场高速污水总管和沪南公路污水总管及18条污水支线。海滨污水处理厂规划规模为55万立方米/日。

临港新城污水处理厂片区服务面积约320平方公里(其中浦东新区范围约299平方公里,其余部分属于奉贤区)。规划污水量共计约67万立方米/日(其中浦东新区范围约63万立方米/日),规划初期雨水量约18.7万立方米(其中浦东新区范围约15.8万立方米)。该区域具体规划方案在临港新片区污水规划中进一步予以细化。

各片区根据区域开发建设和地区污水量增长情况,适时实施污水处理厂、泵站、管道的新改扩建。

(二)基本同意系统连通总体布局

原则同意在竹园、白龙港和海滨三个污水片区间及各片区内设置连通管,提高系统间运行互补能力,保障运行安全。

规划建设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实现竹园和白龙港污水系统的连通;规划通过罗山路污水管,实现白龙港片区内部三条污水总管间的连通;规划通过南六公路污水主管,实现白龙港和海滨污水系统间的连通;规划建设机场高速、沪南公路污水总管连通管(六奉公路、G1503),实现海滨污水片区内污水总管的连通。

(三)基本同意规划污泥处理处置格局

1.浦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方式为干化焚烧后资源化利用为主、填埋为辅进行处置,按污水片区分别收集后进入对应处理设施。其中,海滨和临港新城两座污水处理厂污泥规划均由海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中心处理处置。

2.浦东新区规划新建扩建6座通沟污泥处理站,分别为外高桥通沟污泥站、张江通沟污泥站、周浦通沟污泥站、川沙通沟污泥站、灶东通沟污泥站和临港通沟污泥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将《规划》报经区政府批准并纳入浦东新区城乡规划,做好《规划》落地相关工作。结合浦东新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海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沪南公路污水总管改扩建工程和白龙港海滨污水连通工程等重点污水项目的建设实施;做好“十四五”期间污水收集完善、初期雨水调蓄池建设等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抓紧开展重要项目技术储备及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雨污混接改造工作。

(二)请你局加强与规划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帮助落实白龙港第二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泵站、初雨调蓄池等设施用地及主要管线管位。

(三)请你局按照《上海市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布局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四)请你局在地区开发中,严格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增加下凹式绿地、渗透性路面和雨水调蓄等综合措施,控制地区综合径流系数,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降低面源污染。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规划院,城投集团。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