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供水行业智能水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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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2〕60号

 

 

 

相关区水务局、城投水务集团、城投兴港公司、各供水企业:

为加快推进智能水表工作,促进水表智慧化应用,推动本市供水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推进智能水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状背景

2016年,在全市“三表集抄”试点工作中,城投水务集团率先推广使用智能远传水表,当年安装了10万个并逐年递增,各区供水企业也逐步推进。截至2021年底,全市用于贸易计量的在装水表约944万只(市属供水企业622万只,各区供水企业322万只),全市在装智能水表共204万只(市属供水企业162万只,各区供水企业42万只),约占21.6%。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应当积极推进城镇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智能水表,为全面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及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创造条件。

二、推进目标

按照“非居一步到位、居民分步实施”的总体目标,兼顾部分水表难以更换的客观实际,分阶段推进本市智能水表工作。

(一)新增用户水表

2022年起,新装水表原则上统一安装智能水表。

(二)非居民用户水表

到2022年底前,力争实现本市非居民用户智能水表全覆盖。

(三)居民用户水表

根据“应装尽装、愿装尽装”的原则,到2025年底前,居民用户智能水表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力争实现市属供水企业范围内居民用户智能水表全覆盖;郊区供水企业范围内居民用户智能水表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五个新城等有条件的区域应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居民用户智能水表覆盖率。

三、工作要求

(一)各供水企业要认真梳理区域内水表现状和未分装的总表、动拆迁表、无人表、用户拒换等不具备更换条件的用户水表,充分结合轮换周期,合理制定智能水表年度目标和更换计划,智能水表的选型应符合《民用无线远传水表应用技术规范》(T/SMA0013-2020)的相关要求。

(二)各供水企业应搭建专用的数据平台,保障用户用水数据的准确性和用户资料的安全性,待时机成熟择机将智能水表相关信息共享,接入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信息平台。

(三)市、区供水管理部门将建立考核机制,督促指导供水企业做好智能水表更新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智能水表年度增量计划表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印发




附件

智能水表年度增量计划表

单位:万只

区/供水企业

2022

2023

2024

2025

合计

城投水务集团

供水分公司

80

75

75

50

280

浦东新区自来水

市北宝山

浦东威立雅

10

20

30

60

120

小计

90

95

105

110

400

郊区

奉贤

2

3

5

5

15

浦东(南汇区域)

1

3

3

4

11

嘉定

1

2

2

2

7

松江

1

1

2

2

6

金山

1

1

2

2

6

崇明(本岛区域)

1

1

1

2

5

临港

1

1

1

1

4

青浦

1

1

1

1

4

小计

10

14

16

18

58

合计

99

108

122

129

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