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松江区后沙港等)决算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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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942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松江区后沙港等)决算的请示》(沪松水〔2020〕1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会市财政局审核,函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西部地区流域泄洪通道防洪堤防达标工程(松江区后沙港等)决算投资26400.99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01.7563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153.0814万元),独立费用1662.6487万元,建设用地费6136.5877万元(腾地面积136.21亩)。

二、根据沪水务〔2017〕941号、沪水务〔2017〕942号文的有关规定,在工程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24470.0436万元,松江区承担1930.9491万元。其中:

(一)在工程建设费用决算投资中,市财政专项资金承担20111.3236万元,松江区承担153.0814万元。

(二)在建设用地费决算投资中,市财政给予腾地补贴4358.7200万元,松江区承担1777.8677万元。

三、接文后,请及时做好项目决算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松江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