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九亭镇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项目涉及市管河道淀浦河意见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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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882号
松江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九亭镇土地整理复垦(减量化)项目涉及市管河道淀浦河的意见征询函》(沪松水〔2021〕220号)收悉,经研究,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淀浦河为市管河道,请至市水务规划院申请划示项目涉及的淀浦河河道蓝线,作为项目实施的规划依据。根据市政府批复的《松江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松江区范围内的淀浦河规划河口宽度为46-60米,陆域控制宽度两侧各50米。
二、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范围应避让河道蓝线的规划河口线以及陆域控制范围,如避让全部的陆域控制范围有困难的,在满足退让淀浦河规划河口线净距离不小于15米,其余35米陆域控制宽度由规划资源部门按照《上海市景观水系规划》定位统筹控制。
三、鉴于淀浦河日常管理养护主体为松江区,建议你局与土地复垦项目主体进一步对接,明确复垦范围与建设内容。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