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区南桥新城水系整治四期—大庆河等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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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831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南桥新城水系整治四期—大庆河等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调整的请示》(沪奉水务〔2021〕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保留成型水杉林带,原则同意大庆河南行港路北侧增设绿化岛,沿岛新增密排木桩护岸118.40米,该段口宽由37.50米调整为41.50米;由于大庆河(桩号D:W0+592.19—D:W0+710.93)段存在暗浜,原则同意涉及的100米护岸结构由L型挡墙变更为双排方桩加固。
二、因用地无法落实,原则同意取消庙泾港原设计全段484米实地开河,减少钢筋砼挡墙护岸963.76米、箱涵1座、防汛通道2557平方米等;吴家港(汇丰东路—齐贤排河)段南侧394米护岸调整坡比与线型,绿化由草籽调整为草皮铺设。
三、为避让基本农田,原则同意取消薛家港(学乐路—柘沥港)段全部工程内容,减少生态护坡444.10米、浆砌块石挡墙404.46米、仿木桩护岸265.92米等;薛家港(S4高速—学乐路)段1004.74米护岸结构调整为方桩+导梁+仿木桩,北岸新增防汛通道1200平方米。
四、为避让地下管线,原则同意原设计穿齐贤排河接嘉园路井的污水倒虹吸变更走向,调整为穿吴家港接高丰路井。
五、因嘉园路桥与博丰路桥已由市政道路项目实施,原则同意取消桥梁2座。
六、原则同意上述内容调整和设计变更减少疏浚土方17653.58立方米、挖填土方40263.26立方米、陆域绿化16070.04平方米、斜坡绿化1521.95平方米、水生植物1367.60平方米等。
七、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八、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项目用地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用地等前期协调,尽早推进该区域河道按规划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