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奉贤区金汇镇(新强村、光辉村、梅园村)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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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833号

 

 

 

奉贤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奉贤区金汇镇(新强村、光辉村、梅园村)2018年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配套河道整治工程调整及的请示》(沪奉水务〔2021〕4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考虑基本农田管控相关政策要求、河道边坡安全稳定等原因,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河道平面布置及护岸结构调整方案,规划五河等15条河道口宽调整为15米,东徐前河等6条河道调整为按现状整治。

二、因河道平面布置调整,原则同意项目范围内15858.56米绿化砼护岸、2795.60米麦克垫草皮护岸增加木桩加固结构,761米密排木桩护岸增设洛克沃毯护坡,2856.78米仿木桩护岸调整为木桩护岸,1742.05米仿木桩护岸桩长由6米调整为4米。

三、由于用地无法落实,原则同意取消东谢塘南河93米实地开河、盛家塘河234米河道整治,减少护岸369.40米;因河道已由其他项目实施,原则同意取消辉宅河270米河道整治,减少护岸893.40米等。

四、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及通行需求,原则同意取消桥梁6座,新增桥梁3座、桥涵3座;新强村7号桥、8号桥宽度由4.6米调整为5.6米,光辉梅园3号桥、7号桥变更为桥涵。同意部分防汛通道调整为沥青及混凝土路面。

五、原则同意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和设计变更减少疏浚土方40387.03立方米、开挖土方38799.22立方米、回填土方1637.16立方米、陆域绿化4156.24平方米、斜坡绿化1722.04平方米,水生植物207.36平方米、防汛通道5687.90平方米等。

六、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七、请按照《上海市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河道用地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加强项目用地协调,尽快推进该区域河道按规划达标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