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金山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行业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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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664号

 

 

 

金山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金山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送审稿)行业审查的请示》(金水务〔2021〕34号)及《金山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收悉。我局组织了技术审查,有关行业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规划范围和规划目标。规划范围为金山区城市开发边界,面积约172.5平方公里。规划目标为:至2035年,排水系统基本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50-100年一遇内涝可控。

二、关于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同意《规划》提出的排水体制、排水模式和排水标准。

规划排水体制为分流制。

规划排水模式:维持“自排为主、强排为辅”的排水模式。规划范围内石化街道东片、朱泾镇中片和枫泾镇东片均有局部区域为强排系统,服务面积约4平方公里;其余地区均为自排地区、控规未覆盖区域或自建系统,服务面积约168.5平方公里。

雨水排水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强排系统初期雨水截流标准为≥5毫米。

二、关于规划方案

按照全市雨水排水规划分配的指标要求,你区新建提标调蓄设施(绿色设施)应不小于27万立方米,新建初期雨水调蓄设施规模应按照分流制强排系统初雨截流标准建设。

基本同意《规划》提出的雨水排水系统方案和初期雨水出路:自排系统依托河网水系,通过竖向高程设计控制,新建、改造或翻排雨水管道,结合径流源头控制等海绵城市建设措施,完成提标要求和控污要求。强排系统以绿色设施为主完成提标及控污要求。初期雨水错峰纳入污水系统,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四、近期规划任务

至“十四五”期末,全区达到3-5年一遇排水能力的面积应不小于43平方公里,提标调蓄设施(绿色设施)规模应达到8.1万立方米。

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十四五”期间实施方案,即:实施5#泵站强排系统、朱泾镇镇区强排系统、乐高乐园核心区等排水系统和部分自排地区的提标改造和新建工作;同步开展积水点改造、泵站更新改造、排水设施检测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你局按照全市雨水规划分配的绿色设施指标要求,在《金山区城镇雨水排水规划方案专家评审报告》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深化规划方案,报经区政府批准。如确因制约因素无法完成绿色设施指标,经区政府决策后,可转为灰色设施建设方案,由绿转灰的设施投资和建设主体仍与原绿色设施相同,以区为主负责推进。

(二)请你局联合区规划资源部门,在《规划》基础上,开展规划泵站、调蓄设施等用地专项规划编制,控制地下空间、主要管线管位,为排水设施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请你局会同区建设管理部门做好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衔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市水务规划院。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