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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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640号

 

 

 

各区水务局,局属各单位,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市反恐办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的有关通知和会议要求,深刻吸取松江“8.29”安全事故教训,为切实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本市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加之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各种社会矛盾的敏感期和易发期,强化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意义重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认真部署落实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

二、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各行业、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设施运行和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努力确保生产运行安全。一是要强化在建工地安全监管,加强施工现场用工规范,严禁超龄用工,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切实防范基坑及模板支撑坍塌、起重吊装机械施工、高处坠落、淹溺、中毒、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二是强化供水服务保障工作,细化应急预案,加强自来水爆管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强化原水、制水、输配水和二次供水等各个环节管理,落实反恐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是强化排水设施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产运营操作规范和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备案制度,强化污水厂、排水管道、窨井、泵站设施运行和维修养护环节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工作,及时做好排水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强化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加强设施运行巡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河道、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的运行安全以及船舶过闸安全;五是强化危化品安全管理,全面排摸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控措施;六是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单位内部、施工现场、厂房仓库、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场所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七是强化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强化各类车辆、船舶、燃气及相关重点设备装备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

三、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消除各类隐患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环节和领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要加大明查暗访和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安全责任和落实各项措施;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控措施。对各单位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各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要切实开展监督检查。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落实值班安排,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制度,保持值班通讯联系畅通,不得擅离职守。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好应急处置物质和力量,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迅速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中秋(9月19日至21日)、国庆(10月1至10月7日)期间每日下午16:00前,请各单位将值班情况报送局值班室,无事报平安(局值班室电话:52398560)。9月19日前,各单位要将中秋、国庆期间的值班安排表报送至局办公室(局办传真:52398622)。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安委办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