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防汛堤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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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641号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防汛堤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的函》(长兴造船企〔2020〕20号)及委托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防汛堤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长兴岛南沿,江南船厂西侧与中海船厂相邻段长75.92m的海塘大堤,该段海塘大堤不满足规划防洪标准且坡面塌陷,存在安全隐患,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
二、同意该工程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32.7m/s)(不允许越浪),工程为I等工程,水工建筑物级别为1级。
三、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平面布置,达标设计断面基本可行,建议复核达标断面的堤顶高程,建议优化墙顶加高的结构尺寸,补充新建大堤与老大堤衔接段设计及大堤沉降计算等内容。
四、建议进一步完善工程施工期的监测设计,组织编制防汛防台防寒潮等应急预案,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和加强防汛保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