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同意将宝山区薀藻浜出险段防汛墙列入应急抢险修复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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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1〕603号
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你中心《关于将宝山区薀藻浜左岸1+980~2+030段右岸0+520~0+570段防汛墙列入应急抢险修复工程的请示》(沪堤防〔2021〕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受今年“烟花”台风影响,宝山区薀藻浜左岸北泗塘东侧防汛墙出现下部土体掏空、墙后渗水,右岸吴淞大桥处防汛墙基础出现局部塌落掏空险情,为确保该区域防汛安全,同意将宝山区薀藻浜左岸(1+980~2+030)段、右岸(0+520~0+570)段防汛墙列入应急抢险修复工程。
二、上述险情发生后,你中心组织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防止了险情进一步扩大。下阶段,请你中心组织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和完善工程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立即组织实施。
三、你中心须按照有关建设程序,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规范办理有关手续,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须制定相关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对出险段及周边防汛墙巡查观测、落实应急值守和抢险物资储备,确保该地区防汛安全。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防汛办,宝山区水务局,宝山区防汛办。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