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苏州河堤防管理范围内相关设施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沪水务〔2021〕333号
黄浦区、虹口区、静安区、普陀区、长宁区、嘉定区:
2020年12月底,苏州河两岸贯通段沿线各区已基本完成防汛墙迎水侧立面近期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苏州河两岸“生活秀带”工作要求,市水务局、市“一江一河”办对堤防管理范围内相关设施情况开展了现场排摸,发现贴面类、管线类、栏杆类、绿化类及其他5大类问题,共计161项(附件1)。
为高质量打造苏州河两岸高品质公共空间,持续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现决定组织开展苏州河堤防管理范围内相关设施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河两岸贯通段指外白渡桥至外环线两岸42.5公里岸线。各区要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滨水区”为目标,立足新起点,展现新面貌,组织开展堤防管理范围内相关设施的问题整改工作。
二、按照“整齐、干净、美观、舒适”的具体要求,结合已排摸出的各区检查情况清单(附件2),各区政府负责落实实施主体,制定整改方案,确保6月1日前完成清单事项整改,6月30日前完成联合检查反馈事项整改。
三、各实施主体落实专人负责,并自5月12日起每周周三中午前,将苏州河两岸贯通段堤防管理范围内相关设施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附件3)反馈至市水务局(联系人:王佳,电话:18301719605,邮箱:shdifangke@163.com) 。
四、市水务局、市“一江一河”办自6月1日起开展联合检查,反馈整改事项,限时完成整改。
特此通知。
上海市“一江一河” 上海市水务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城管处),市规资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苏州河水上派出所,市市容环境卫生水上管理处。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