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环城水系治理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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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0〕1091号

 

 

 

青浦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青浦区环城水系治理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青水项〔2020〕1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发挥青浦区环城水系东大盈港、环城河的综合效益,清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改善区域水环境,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青浦区环城水系治理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建设标准。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2条段3.80公里,疏浚土方6.64万立方米,新(改)建护岸1.88公里、防汛通道1.39万平方米、桥梁4座,布置曝气设备5台、漂浮湿地0.36万平方米,种植绿化7.64万平方米及景观工程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三、项目总投资990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77.98万元(含景观等工程费用3795.49万元),独立费用875.40万元,预备费652.27万元,建设用地费1100万元。按资金渠道分:市补助范围工程投资4213.48万元;区承担景观绿化等工程投资4592.17万元;区承担建设用地费1100万元,腾地费用按“十四五”相关政策执行。

四、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青浦区水利管理所。

五、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程序落实河道用地等事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青浦区财政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