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石化海堤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行业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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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0〕947号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海石化海堤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函》(上海石化发〔2020〕2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专用岸段海塘总长10110米(管理桩号为1+309~11+419)属于上海市主海塘,其中2635米(管理桩号为8+784~11+419)经设计单位复核,现状防御能力已达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剩余7475米(管理桩号为1+309~8+784)现状防御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加11级风,未达到海塘规划防御标准。为加强海塘管理,保障区域防汛安全,按照《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上海市海塘规划(2011-2020年)》进行海塘达标建设是十分必要和非常紧迫的。

二、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海塘达标长度7475米(管理桩号为1+309~8+784),设计标准为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下限组合,按不允许越浪设计。

三、根据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技术审查报告意见,对工程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

四、工程建设费用由你公司自筹资金安排。

五、海塘建设完工后,海塘权属单位应严格按照《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金山区水务局,局防御处,市堤防处。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