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落实开展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水务〔20181078

 

 

相关区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第四条“在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时,水务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论证结论经规划编制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规划编制成果。”的规定,根据2018年上海市各区详细规划工作计划,有7个工业园区的整单元控详规划将于年内完成编制(详见附件),并进入规划审批阶段。请相关区水务局认真对照,若尚未完成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请区水务局根据《水利部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要求(试行)》尽快组织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结论应以文件形式报送区规土局,由区规土局综合平衡后纳入详规编制成果。工业园区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也将纳入国家对上海市2018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计划完成的7个工业园区控详规划清单

 

 

 

上海市水务局

20181022

 

 

 

 

 

抄送:市规土局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1022日印发

 
 
 

附件

 

2018年计划完成的7个工业园区控详规划清单

 

一、浦东新区外高桥港区PDP0-02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为浦东新区规土局,规划设计单位为新区规划院,该详规计划于20189月下旬报批。

二、宝山区BSP0-2001单元(罗店工业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为宝山区规土局,规划设计单位为复旦规划院,该详规计划于201812月下旬报批。

三、嘉定区安亭镇JDC3-0201JDC3-0202JDC3-0203单元(汽车零配件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为嘉定区规土局,规划设计单位为广境院,该详规计划于201811月报批。

四、松江区佘北工业园区SJS9-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为松江区规土局,规划设计单位为市规划院,该详规计划于20189月下旬报批。

五、青浦区金泽镇西单元(JZ03控制性详细规划(华为研发基地),责任单位为青浦区规土局,规划设计单位为上规院,该详规计划于20186月下旬报批。

六、青浦区徐泾镇104工业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暂定名),责任单位为青浦区规土局,规划设计单位为上规院,该详规计划于20189月报批。

七、青浦区朱家角镇QPS2-0001单元(朱家角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责任单位为青浦区规土局,该详规计划于20186月下旬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