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修订的《核发〈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沪水务〔2018〕190号
各相关区水务局、临港管委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4号)的精神,我局对《核发〈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重新修订,现予公布,核发《排水许可证》办事指南.docx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18年2月26日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