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县Y2朱雀河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信息明细属性沪水务〔2015〕543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县Y2朱雀河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崇明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崇明县Y2朱雀河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崇水务〔2015〕31号)及相关初步设计报告、评审答复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如下:
一、工程任务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任务:通过新开河道,新建护岸、防汛通道、布置绿化等措施,改善水环境、水景观,提升防汛除涝及水资源调度的能力。
二、工程内容和规模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内容:整治河道全长1800m;土方工程28.83万m3;新建护岸3909.4m;绿化工程52672.5m2(水生植物21865.8m2,斜坡绿化13547.1m2,地面绿化17259.6m2);防汛通道12338 m2等。
同意本工程基本按相关水利规划要求的规模实施:河口蜿蜒布置,河口宽度按不小于规划宽度。
三、建设标准
同意本工程等别确定为Ⅲ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同意本工程除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2.4mm,1963年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
同意本工程地震烈度按7度设防。
同意本工程堤顶高程确定为4.0m。
四、主要水工建筑物设计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工程总体布置,施工图阶段应进一步完善相交河道连接设计。
同意初步设计报告提出的以方桩基础+格埂+石笼镇脚(石笼挡墙)为主的阶梯平台护岸结构形式。请你局组织项目法人、设计等参建单位对本项目中石笼结构、加筋麦克垫等新型结构的材质参数、检验检测、施工工艺、质量评定、验收及养护等方面认真研究,应在招标前出具相关具体要求指导施工。项目实施中应在局部范围先行试用,试用段成果得到行业主管、质量监督及管理养护等部门的验收认可后,方可在本项目中全面使用。项目实施后应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对新型结构进行总结评价。
原则同意景观绿化及防汛通道设计。
五、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六、投资概算
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7285.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12.32万元,独立费用752.19万元,预备费329.76万元,景观工程费1430.69万元,建设用地费10360.61万元(腾地面积212.68亩)。工程费用由市给予适当补贴,景观工程费用由你县承担,项目腾地费用按市相关政策执行。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局应按照《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1〕627号)文件的要求,明确项目法人单位职责,进一步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健全机构,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法人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管,以确保你县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项目法人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开展建设活动。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15年6月12日
抄送:市水利处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