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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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07〕952号 签发人:沈依云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水利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水利部、本市有关文件、会议的要求,我局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积极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水务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能,结合实际,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抽查等方式,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具体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通航500吨级以上船闸排查情况
本市水务系统没有建成的500吨级以上船闸;目前市港口局在赵家沟河道改造工程中正在建造一座1000吨级的船闸。
二、一、二级堤防工程(防洪标准超过50年一遇)排查情况
1、海塘
目前上海共有一线海塘510公里,防御标准为100年一遇加11级风,重要地段为200年一遇加12级风,到今年汛期结束未发现安全隐患。
海塘分别有6个区县海塘所管理,海塘各段由各责任单位管理,定人定期每日巡查,各类制度、预案完善。
2、防汛墙(防洪标准超过50年一遇)
黄浦江防汛墙共有511公里,苏州河防汛墙共有108公里。本次共排查出隐患12段,长度为2635米,隐患主要类型为:船只碰撞损坏、淘刷墙后土体流失、墙体整体失稳等,其中5段计划在汛后完成除险维修,2段已列入2008年专项,其他已责令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修复(具体岸段分布见附表)。
黄浦江、苏州河防汛墙由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监督管理,具体各段由各区县、责任单位实行分责管理,责任落实。各类管理台帐、档案、数据库健全。
三、大型引调水工程排查情况
太浦河泵站工程为Ⅰ等大(1)型工程,工程投资2.82亿元,2005年12月22日顺利通过由水利部组织的国家一级管理单位的验收。
太浦河泵站由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负责管理,通过市场化招标由市城市排水市北运行有限公司负责运行养护,并于2003年3月27日签订了运行养护合同。太浦河泵站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各种管理制度、台帐、档案、数据库健全。
四、供水企业基础设施排查情况
市供水管理处对本市各供水企业水厂、泵站等842座主要构筑物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排查。经排查,其中835座是安全的,占排查总数的99.2%,7座构筑物有轻微屋顶漏水或渗水,已当即整改。各水厂产权明晰,责任制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大水厂定期对主要构筑物进行安全评估,各供水企业均编制了《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主要构筑物受损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五、大型水利建设设施工程隐患排查情况
根据水利部要求中央沙滩促淤圈围工程等5个工程未发现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特此报告。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