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本市通航河湖内使用皮划艇等非机动船舶作为交通工具的,需向本市交通管理部门咨询相关管理要求;在本市河湖内开展划艇、划船、划龙舟等体育行为的,需向本市体育局管理部门咨询相关管理要求。目前水务部门对此类活动无相应审批事项,在河湖管理方面,要求不得损坏河湖相关工程设施和管理设施,不影响河湖引排水畅通,不破坏河湖绿化,不遗弃垃圾。但从人身安全和河湖水环境方面考虑,不建议在河湖内进行此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