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各区河湖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根据市河长办工作部署及河长处交办单,总队成立三个督查组,2023年8月2日至15日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突出问题专项督查行动。
按照执法监督工作标准,督查组采用现场踏勘、水质检测、询问走访等方式,对29件河湖突出问题完成全覆盖核查。共计开展检查10天次,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同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13件涉及水质反复、污水直排的问题开展水质检测。经现场检查,所涉河湖突出问题基本按要求完成整改,但仍有3件河道水质超标及1件违规堆载问题未完成整改,总队在8月16日全市河湖突出问题通报会上对专项督查情况及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下一步,总队将按照市河长办的要求,持续对市河长办月通报、季约谈的河湖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同时紧盯涉水违法行为,执法督查同步发力,积极推动河湖突出问题整改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