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上海市地方标准《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水量计量发生差错后退补水量的核算方法,保证贸易结算的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维护贸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提出,上海市计量协会组织起草,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计量协会主要起草的上海市地方标准《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由上海市计量协会组织征求意见。现在本网站公开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和编制说明(附件2),请对相关内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3)。请于2018年11月29日前邮寄(单位盖章)或电子邮件反馈至联系人。
联系人:陈超
电话:17701856161 电子邮件:17701856161@126.com
地址:上海市张衡路1500号流量大力值楼304号
邮编:201203
附件1:《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上海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3:《水量计量差错的退补水量核算方法》(上海市地方标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