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水调度中心组织开展国标《二次供水卫生规范》及地标《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要求》宣贯培训
时间:2026.05.18

国家标准《二次供水卫生规范》(GB 17051—2025)及上海市地方标准《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要求》(DB 31/T 1674—2026)均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为了进一步加强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工作,规范供水全流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提升供水水质保障能力和水平,5月11日,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上海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本市供水管理部门、供水企业的相关人员以及本市供水行业委托开展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代表约100余人参加培训。

调度中心在培训动员时强调,供水行业要对照《供水条例》切实落实各项供水水质保障措施,要按照相关标准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二次供水和末梢水的水质,要对照国标《二次供水卫生规范》和地标《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要求》落实检查和整改工作,要真抓实干,确保标准落地见效。

培训班上,城投水务集团详细介绍了《供水全过程水质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要求》(DB 31/T 1674—2026)的编制过程、主要内容及技术要点,重点解读了原水、水厂、管网和泵站、二次供水和末梢水等环节中采样点设置通用要求以及各环节设置细则、各环节人工采样点和在线监测点管理通用要求以及水质监测、巡检与维护、变更和数字化管理等管理细则。调度中心详细介绍了国标《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2025)基本卫生要求、机房卫生要求、水箱(池)卫生要求、消毒设备卫生要求和运营要求,重点解读了二次供水必测指标、增测指标等水质检测要求,同时结合本市二次供水设施量大面广、多种管理体制并存、供水企业持续接管的现状,重点解读了《关于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 “抽样检测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方案。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供水企业应以贯标为契机,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现状排摸,制定整改计划;加强数智赋能,提升管理水平。参加培训的人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收获很大,通过专家解读,对两项标准关键条款的理解更加深入,为今后规范开展供水全过程采样点设置与管理、规范开展二次供水水质保障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