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丨关于加强本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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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编制了《关于加强本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草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241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上海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河湖面貌发生了历史性改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人民城市理念,建立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目标,指导各区以实施河湖系统治理、健全河湖长效管护机制、助推河湖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内容,积极建设越来越多让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研究编制本意见。

二、编制依据

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印发《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幸福河湖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片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三、主要内容

《意见》草案分为3部分,紧扣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委要求,结合上海实际,提出了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和推进方式,确立了22项主要任务,建立6方面保障机制。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推进方式。明确到2027年、2035年的具体目标,通过“条块”结合方式分类推进,即区管以上河湖全流域综合治理、面广量大镇村河湖成片治理的模式。

第二部分 主要任务,共22条,主要是围绕“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结合工作实际,分领域谋划“美丽幸福河湖”的建设重点任务,提出了确保河湖安澜、维护河湖健康、营造宜居环境、加强智慧应用等领域具体性的操作举措。

第三部分 保障机制,为保障该意见有效实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强化要素保障、严格监督管理、做好宣传推广等6个方面保障措施,确保指导意见落地见效。

四、创新亮点

《意见》(草案)紧扣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委关于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总体框架,主要体现在“两个注重”:

一是注重战略性引领。《意见》(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努力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全面建成上海全域美丽幸福河湖,把上海河湖打造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具有显示度的重要名片。

二是注重系统性部署。《意见》(草案)充分研究上海河湖特点和各部门工作机制,提出了“条块结合”的推进方式;在主要任务谋划中,梳理了美丽幸福河湖22项全覆盖建设内容,积级统筹各部门协同推进、融合发展。同时,在组织领导、项目谋划、建设流程、要素保障、融合立项、投融资和监管等方面,建立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新模式、新体系。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本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