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解读丨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信息明细属性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上海市水务局牵头组织编制形成《上海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重要意义
《意见》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并用以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制订《方案》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需要,是加强水土流失管控,减轻水土流失危害的需要,是完善水保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主要目标
《方案》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上海市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深化小流域综合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城市高品质环境要求、绿色城市建设相融合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打造城市水土保持区域新典范,全市水土保持率超过98.25%。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面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为上海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率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支撑,全市水土保持率超过98.45%。
三、主要内容
《方案》重点聚焦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提升等方面,梳理17项具体工作举措,主要内容如下:
(一)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方面突出源头把控、重点防控
提出相关规划水土保持专篇编制和征求意见要求。明确落实上海市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实施水土保持差异化保护治理,加强重点区域保护力度。细化提升农林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具体措施。
(二)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方面突出工作协同、效能提升
提出持续加强项目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深化水土保持“放管服”改革举措。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防治。提出丰富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等要求,强化遥感监管、分类监管和信用监管等手段运用,加强跨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完善行刑衔接和公益诉讼机制,推进人为水土流失风险预警,强化生产建设项目行业督查指导。
(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面突出提质增效、统筹推进
提出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特色产业、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等有机结合,提供更多更优蕴含水土保持功能的生态产品。提出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结合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新城绿环、城市公园、水源涵养林、生态廊道等建设。
(四)管理能力和水平方面突出补足短板、智慧管控
提出强化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跟踪监测评估,完善生态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工程建管机制。细化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具体工作举措。明确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智慧化水平,加强水土保持应用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等具体内容。
为推进《方案》贯彻落实,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考核问责、加强投入保障和强化宣传示范等5项保障措施。
四、主要特点
一是紧跟中央部署。对于《意见》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水利部提出的相关要求,《方案》进行了全面响应,逐项进行反馈落实。
二是体现上海实际。《方案》立足上海市平原河网地区超大城市水土流失特点和现状实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土保持工作需求,提出了针对性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三是突出协调统一。《方案》制定过程中充分参考了《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上海市水务、农业、林业、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等相关行业规划计划,力求政策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提高可操作性。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方案》聚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强化了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各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能够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