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办公室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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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关于上海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 落实湖泊湖长制的实施方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行双总河长制的通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及市河长办第一、第二次主任(扩大)会议精神,市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河长办)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如下:

主      任:时光辉  副市长

领导市河长办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市河长办主任会议,协调解决本市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一副主任:黄  融  副秘书长

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常务副主任:白廷辉  局长

负责市河长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市河长制相关工作会议,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副 主 任:刘晓涛、方芳、周强、鲁建平、黎而力

按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总体推进组:负责总体协调、计划下达、工作推进,以及制度建设、会议组织、信访投诉、机要文秘、信息简报(通报)、社会宣传、考核培训(问责、奖励)、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组  长:白廷辉

副组长:鲁建平、黎而力

监测督查组:负责全市河湖水质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组  长:方  芳

副组长:刘晓涛

政策协调组:负责协调研究工作推进中的政策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解决方案,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难点瓶颈问题,并组织推广政策落实的典型案例。

组  长:周  强

副组长:刘晓涛、王训国、张荣庆

技术专家组:重点研究和指导“一河一策”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技术等问题,组织开展对重点项目(包括系统性、基础性方案)可行性、有效性的论证工作。

组  长:朱石清

副组长:罗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