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金山城市沙滩西侧水上活动区项目用海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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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海管〔2025〕97号
上海金滨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上海市海洋局提交的上海金山城市沙滩西侧水上活动区项目用海变更申请书及附送的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等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同意你单位提出的用海变更申请。上海金山城市沙滩西侧水上活动区项目权利人名称由“上海金山新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金滨海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余用海事项不变,按沪府海管〔2024〕92号文件执行。
二、收到此批复后,应及时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特此批复。
2025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自然资源部东海局,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上海海警局,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交通运输部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上海海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国动办,市水务局,金山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市海洋局执法总队,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