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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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海洋〔2022〕30号





  

崇明区海洋局: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856号)(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全国沿海地区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并明确主要目标、创建流程和评价指标。

为合力做好此项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和美海岛创建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照《和美海岛评价指标》,开展自评,符合和美海岛创建条件的,请填写《和美海岛创建申报书》《和美海岛创建自评表》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流程积极主动申报。我局将择优向自然资源部进行推荐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和美海岛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