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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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海洋〔2021〕49号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浦东新区海洋局:

为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工作,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073号)转发于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