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信息明细属性
沪海洋〔2020〕16号
各区海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各涉海相关单位:
2020年6月8日是第十二个“世界海洋日”和第十三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爱海护海意识,结合上海实际,现将今年上海纪念“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有关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推动我国海洋强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指示,按照《提升海洋强国软实力——全民海洋意识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进一步巩固海洋日宣传活动品牌,力求活动层级、活动形式、活动效果再上新台阶,提升全市市民海洋意识,在上海进一步营造起全民热爱海洋、关爱海岛、保护海洋资源的良好氛围,为推动海洋事业新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宣传主题
我国确定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的活动主题为“保护红树林保护海洋生态”。结合上海实际,确定今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创新海洋 蓝色引擎”。
三、主要宣传活动
(一)主场活动
1.上海市纪念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6月8日下午(13:30-15:00)
地点:长兴岛横沙渔港
主办单位:上海市海洋局、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崇明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崇明区海洋局、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2.开展“护海行动2020”上海海域联合执法行动出发仪式
时间:6月8日下午(15:30-16:00)
地点:崇明海监基地码头
主办单位:上海市海洋局
承办单位: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
协作单位: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上海海事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航政处、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
(二)相关涉海宣传活动
3.开展“走进水务海洋”公益互动“世界海洋日”专场云参观活动
时间:5月29日
牵头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社会宣传处
4.开展海底电缆联合巡护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金山区、佘山岛海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巡查,赴崇明、临港开展送海洋法制宣传进工地、进企业、进渔村活动
时间:6月2日-6月8日
牵头单位: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
5.开展海洋云科普主题互动宣传活动
时间:6月8日-6月14日
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
6.开展“关爱海洋、保护环境”海滩清洁、海洋日知识竞赛答题、现场宣传活动和海洋宣传上电视、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圈、进项目等系列活动
时间:6月8日
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监测预报中心
7.开展“爱护海洋 还海滩一片洁净”三甲港海滩清洁活动
时间:6月8日
牵头单位:浦东新区海洋局
8.开展“心手相连---环保进千家”宣传活动,招募蓝精灵社区护海志愿者,进社区开展海洋宣传
时间:6月5日-6月8日
牵头单位:宝山区海洋局
9.开展海洋巡查、海洋日知识竞赛答题、广场设摊宣传、海滩清洁等活动
时间:6月8日
牵头单位:奉贤区海洋局
10.制播海洋公益宣传片,组织“我眼中的金山海洋”主题有奖征文、增殖放流、海岸线净滩、海洋生态讲座、海洋生态研学等活动
时间:6月8日-6月19日
牵头单位:金山区海洋局
11.开展“远看风貌近看水 全民护水生活美”增殖放流、爱水护海云课堂、微信海洋知识竞答、海洋宣传“上街头”“进码头”“进渔村”、海滩垃圾清洁等活动。纪念“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海洋知识现场咨询、“四进”宣传,组织护海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6月8日-6月22日
牵头单位:崇明区海洋局
12.开展“携手看海去”2020年世界海洋日上海青少年海洋知识传播行动,组织海洋STEM课堂、海洋日实地科普考察等活动。
时间:6月8日-9月30日
牵头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科技信息处、上海科学种子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13.开展海洋科普临展和海洋科普讲堂活动
时间:6月8日-7月20日
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上海自然博物馆
14.开展“港为城用,城以港兴:近代上海城市与海洋交融”主题展
时间:6月8日-10月12日
牵头单位:上海市海洋管理事务中心、中国航海博物馆
在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上活动的同时,相关涉海单位和部门,要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地区特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今年的主题积极开展各具地方特色的社会宣传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全民海洋意识、普及海洋知识、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事业、服务上海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性海洋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组织开展好海洋宣传日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研究策划、宣传保障,确保海洋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二)加强筹划、精心准备。各单位要加强活动的创意策划,切实在上层次、上水平、扩影响上做文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进一步探索与电视、网络、新媒体合作,进一步挖掘自媒体宣传潜力,展现海洋工作的新成就及广大海洋工作者的风采,把海洋日打造成特色鲜明、全民参与的海洋意识普及平台。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项活动的主办单位、牵头单位、承办单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协办单位、合作单位、参与单位要按照宣传计划、任务分工和准备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做好分工任务的各项准备,以团结合作、密切配合的敬业精神和良好作风,确保上海海洋日宣传活动圆满顺利完成。
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如需要市局配合做好预热宣传和即时报道的,请与市局宣传处提前沟通。同时,请于6月15日前将活动小结和照片, 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市局宣传处。(联系人:刘祎芸,联系电话:18121389956,电子邮箱:swjxcc2017@126.com)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海洋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海洋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