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市海洋局)2019年工作报告
信息明细属性
服务高品质生活 推动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新时代治水管海新篇章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要求,总结2018年主要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信心和决心,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为服务高品质生活、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上海治水管海新篇章而奋斗。
一、2018年工作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务、海洋部门团结奋斗、努力拼搏,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分年度既定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城乡环境改善和城市运行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以河长制为抓手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为补齐本市生态文明建设短板发挥重要作用
河长制湖长制全面落实。实行双总河长制,党政齐抓共管格局不断深化。河长办进一步做实,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河长办主任,出台区、街镇河长办能力建设指导意见,静安、徐汇、杨浦等区河长办通过派驻、挂职等多种方式加强能力建设,崇明区创新建立检察官派驻机制,启动首批河长制标准化街镇建设。河长制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水质监测体系,建立考核问责机制,优化通报曝光机制。开展全市河长制工作大督查,推动河长制真正从“有名”到“有实”。
“消黑除劣”工作推进有力。市区两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年度水环境治理任务。全年完成407.9公里河道水利工程、698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及12249处其他雨污混接点改造,打通550条断头河。列入整治计划的3150条段河道全面消除黑臭,10214条段劣V类河道完成整治,劣V类水体由年初的38.7%降至18%,河湖水面率由9.79%提升至9.92%,河湖面积净增7.87平方公里。同时,联合江苏、浙江摸清188条段省际界河(湖)情况,推进22条协同治理。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顺利完成国家城市黑臭水体督察整改,闵行区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苏四期”工程全面开工。苏州河855平方公里整治范围内,完成支流整治161公里,打通断头河51条,劣V类水体占比从前年的68%下降至20.6%。19座市政泵站完成改造,推进天山、龙华等6座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和竹园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前期工作。“苏四期”标志性项目堤防达标工程实现当年立项、当年开工,底泥中试任务完成过半。岸线贯通及生态廊道工作有序推进。
污水污泥设施建设实现突破。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虹桥污水处理厂、竹园污水处理厂(一厂、二厂、新建设施)基本建成,白龙港污水厂提标改造、泰和污水厂等工程完成主体结构;白龙港、竹园、石洞口三大片区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实现开工目标。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大气提标工程建成。完成215个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57公里市政污水管网建设以及6068公里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新改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4.7%。
(二)着眼城市安全,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了超大城市安全运行
防汛防台取得重大胜利。汛期接连遭受5次台风影响,特别是在7月21日-8月17日短短28天之内,史无前例地遭受四次台风袭击,三次正面登陆,在登陆次数、间隔影响方面均创下本市有气象历史以来的新纪录。全市10万余名防汛干部进岗到位,7000余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枕戈待旦,组织了42万人次大转移,城市防汛应急体系充分发挥作用。快速处置汛情险情,共启动应急响应22次,各郊区自行启动应急响应64次,引导1.02万艘次船只进港避风。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上主动发声,印制3万套宣传画,引导广大市民配合自救避险。全市上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抗御灾害侵袭,确保了城市安全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防汛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完成18.2公里公用岸段海塘达标建设,推进104.6公里专用岸段海塘达标建设。基本完成11项黄浦江、苏州河堤防维修工程;大定海、陇西等26个中心城区排水系统建成通水,11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全面完成。苏州河深隧试验段关键施工技术取得突破。吴淞江工程(上海段)实现开工。出台全国首部《治涝标准》。制定泵站放江“一站一策”,完善泵站放江量网上在线统计、水闸泵站专项调度方案,努力实现水安全保障和水环境改善“两水平衡”。
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和红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累计排查水务建设、运行管理单位3400余家,整改各类隐患3500余项。全面梳理供水制水企业、水文和水质检测单位使用危险化学品清单。针对多起安全事故特点,持续开展硫化氢、有限作业空间等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单位170余家,排查隐患870余起。汛期对400余家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排查一般隐患300余项,全部完成整改。
(三)服务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优质供水,城市供水事业进入新阶段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全面完成。在完成中心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完成4500万平方米郊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历经十余年,累计改造2.2亿平方米,移交接管1.53亿平方米,城市供水事业进入新阶段。完善在线水质监测平台,制定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移交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推进饮用水水质标准提升,出台全国首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地方标准,并将二次供水纳入标准覆盖范围。
供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启动长江系统水厂深度处理工程,长桥水厂、南汇北水厂等实现开工。加快供水厂网基础设施建设,金海水厂二期、奉贤一水厂、车墩水厂实现并网通水。完成 368 公里郊区小口径管网改建,全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2%。加强水源地建设保护和运行管理,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中位列两个零问题省市之一。青草沙-陈行连通系统工程前期研究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果。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完成国家年度考核,上海考核等级为“优秀”。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2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42立方米。全面抓好《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贯彻实施,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计划,初步制定上海市节水行动方案,创新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建宝山、崇明市级节水试点,建成一批节水型小区、校区、机关、企业和工业园区。严格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年开采量184万立方米,回灌量达2017万立方米。
(四)加大重大工程建设力度,加强水务海洋精细化管理
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全面完成。坚持推进目标化、责任清单化、工作考核化、管理信息化,全年完成计划投资150.6亿元,占年度计划105%,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在全市重大工程各投资板块中位列第二。全年新开工子项目13个,建成26个。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苏四期”工程年内重要考核节点目标。
工程项目储备机制更加完善。水务重大工程储备研究、三年前期推进计划率先试行,形成“研究储备一批、预备推进一批、建设实施一批”的重大工程推进机制。全年共计11项储备研究项目具备出库条件,三年前期推进计划项目有8项结转为正式项目,同步滚动启动一批新项目前期研究,有力支撑水务、海洋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精细化管理工作扎实落实。全面建立水务海洋标准化体系,实施水务海洋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构建“一个平台、五个模块”水务海洋工程建设信息系统,加快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建设。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BLG-C6段等3个项目被评为2018年市重大工程文明施工升级示范项目,临港产业园区奉贤分区圈围工程获得大禹奖,华新泵闸等3个项目荣获全国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在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A等级。
(五)坚持陆海统筹,滩涂整治保护有力有序,海洋综合管理扎实开展
滩涂资源保护不断加强。规范滩涂使用和长江口采砂管理,推进横沙八期滩涂整治工程、南汇东滩N1库区应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近70亿元。积极组织航道疏浚土综合利用和重大工程泥浆渣土消纳工作,累计消纳重大工程泥浆和渣土超过1200万吨,为保障市重大工程和保护滩涂资源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滩涂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滩涂生物种青5200亩,营造良好滩涂生态环境。同时,完成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自查和重点核查,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和专项执法。
海洋综合管理持续强化。编制上报海洋督察整改方案,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7个问题形成阶段性成果。形成河海划界方案研究成果报告(评价体系)。完成本市围填海现状调查及海岸线调查统计,调整本市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保障海底科学观测网项目用海预审。持续做好海洋环境监视监管工作,推进海洋观测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生态红线发布与勘界工作。完成金山三岛海洋生态保护区功能区划选划。配合做好“绿盾”全国自然保护地专项检查。完成宝山、崇明两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开展海洋灾害调查统计和评估。
海洋经济工作有序推进。率先完成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主体任务。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长兴岛成功创建国家级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动浦东、宁波、南通、舟山等4地5个国家级海洋产业园区签署《长三角区域海洋产业园区(基地)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开展“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专项研究,形成初步研究成果。成功举办2018年上海海洋论坛。
(六)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面加强农村水利建设
农村水利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推进落实水务、海洋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第二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8.79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214公里郊区镇村级河道轮疏和3万亩都市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全力推进中央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完成建设面积1.69万亩,超额完成国家考核任务。制定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顺利通过水利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监测、信息化等三项重点工作考核。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初显。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完成涉及56个乡镇100万亩农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任务,并获得国家考核优秀。全面推行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积极推广农田灌溉节约用水。出台《上海市农业用水奖励暂行办法》,落实市级奖励资金6000万元。
(七)强化规划引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水务海洋规划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推进城镇供水、污水污泥、雨水排水、防洪除涝等专项规划完善和报批工作,其中污水污泥规划已获批,供水规划已报市政府待批。编制完成上海水务海洋总规中近期规划、体检报告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完善全市供水系统暨推进水厂深度处理实施方案》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各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均获批,水务海洋“四梁八柱”顶层设计框架基本形成,规划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配合市人大深入开展《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积极开展进口博览会水务保障、城乡中小河道整治、河湖水面率管控、海洋督察整改和长江大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共开展执法巡查近1.5万次,出动执法人员3.58万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211起,处罚4734.8万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务执法工作的意见》,完善市、区水务行政执法监管分工机制,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提升执法监管合力。
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进一步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局层面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动对接水利部、市编委和相关委办局,并听取各区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三定”草案,按要求完成机构调整及人员转隶,目前《上海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印发,机构设置保持平衡,人员编制有一定增加,确保了全局工作不断、思想不乱、作风不散、干劲不减。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推出“5.20”供排水接入改革举措。在国务院大督查通报中,本市用水报装指标从年初全国31名升至第4名。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水务海洋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项、下放调整3项,合并办理12项。率先完成“一网通办”平台对接,提前实现审批事项全部上线。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公文主动公开率升至60.2%,居全市前列。
(八)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
科技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加强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和体系性科技攻关和标准制定,构建完善标准体系、定额体系和计量管理体系,全市率先完成城市水务综合管理标准编制,颁布实施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导则等局指导性技术文件6项。推进水专项和海洋创新城市建设,结合海绵城市、BIM应用推广“四新”技术,培育一批水务海洋示范样板工程、质量品牌。全年共开展科研项目研究17项,完成14项;开展局级层面政策研究14项,完成12项;处级层面政策研究19项,完成10项。
水文保障作用更好发挥。首次开展全市全覆盖河湖水质调查摸底监测,全面摸清河湖水质家底。持续开展已整治河湖水质监测,建立河道水质常态化监测机制,完善全市水质监测考核断面网络,共设立4016个监测断面,覆盖全市3241条镇管以上河道。强化水情测报和分析研判,汛期发送实时信息1750万条。加快水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长江口水文监测站网及省市边界水文水质监测站网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信息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河长制工作平台进一步优化,河湖随行系统基本建成,市区两级水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初步构建。防汛信息化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完成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上海部分)建设。行业管理有序推进,市、区两级“1+16”信息化应用体系初步建成。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有力,水务海洋网络安全总体可控。全局业务系统整合上云工作有序开展,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夯实,在全国率先形成平台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体系。
(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呈现新面貌
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建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强化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化政治巡察,推进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完成第一轮巡察工作,实现局系统巡察全覆盖。用好干部提醒、函询、诫勉等机制,加强干部管理和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建立完善覆盖多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基层党建基础不断夯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紧扣主业主责,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组织中心组学习20余次。建立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制度。行业党建深入推进。开展水务海洋行业党建联建,建立行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以供水、排水行业为试点,创建首批30个“治水管海先锋” 党建品牌示范点。积极探索与各区开展对口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市区两级水务海洋部门深度联动,全力助推治水管海。
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升。加大局系统干部培养、轮岗交流力度,充实调整8个机关处室和8家单位领导班子,提拔任用10人。安排13名处级干部交流任职,40名处级干部党校轮训,51名干部挂职锻炼。新招录引进人员92名,安置1名运动员和5名军转干部。贯彻全市年轻干部大调研工作要求,加大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分层分类“定向培养”。落实水务海洋“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建立系统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稳步实施100名青年拔尖人才、20名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全面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大调研工作高质量完成。围绕“六个紧扣”,分别以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大调研781次(含局执法总队调研369次),其中局主要领导调研83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共调研252次(含联合调研),占32.3%。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两新”组织、各类园区、城乡社区和市民群众共1160个调研对象,实现了调研主体、调研对象两个“全覆盖”。发现问题435个,已解决问题405个,问题解决率达93%。编发19期工作简报,形成36份调研手记、60份调研报告。在优化营商、防汛应急预警、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形成24项常态长效制度。
我们还积极推进供水保障、河道综合整治提升、水生植物整治、防汛防台安全保障等4个专项行动,圆满完成首届进口博览会水安全、水环境保障工作。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节水宣传周、“最美河道”评选、河道整治攻坚战劳动竞赛和立功竞赛等活动取得积极成效。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做好“民生访谈”“政风行风热线”“夏令热线”上线工作,供排水行业在“2018夏令热线投诉市民满意度调查”测评中蝉联第一。市、区水务海洋系统多家单位和个人获得国家、市级“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以及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称号。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信访维稳、群团、志书编纂、机关后勤、离退休干部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服务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是建国七十周年,是深入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年,也是上海打响“四个品牌”,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攻坚年,做好今年水务海洋工作意义重大。站在改革开放再出发新起点上,我们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新使命新定位新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再审视、再谋划、再提升,进一步增强对标意识、前瞻意识和忧患意识,承上启下、继往开来,为上海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2019年总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立足“四个放在”工作要求,全面做好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以“治水管海、提质增效”为主线,突出“补短板、强监管、出亮点”,实现水安全保障能力有新提升,水资源管理有新成效,水环境面貌有新改善、海洋综合管理有新加强,以更安全、更优质、更提升、更完善的公共服务和保障,服务市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八方面工作:
(一)推进本市水环境面貌加快改善。以“苏四期”工程为引领,按照打造“一江一河一湖”世界级滨水区要求,以巩固治理成果和水质提升改善为核心,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全面加强区、街镇河长办能力建设,建成首批河长制标准化街镇。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建立月度水质、月度进展、月度问题排查整治“三张清单”,健全“三查三访一通报”机制,推动河长“名实相副”。拓宽社会治理渠道,出台民间河长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推进河长制APP应用全市域覆盖,优化河湖随行系统应用,建成“水环境管理信息化体系”。
推进消劣及水质提升工作。加快推进“苏四期”工程,完成226公里支流及周边环境整治,基本完成堤防达标改造工程,底泥疏浚工程实现开工,天山等6座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调蓄工程力争开工。全面完成河湖“清四乱”问题整治,深入开展“清水行动”,巩固治水成效。加快推进消劣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45公里河道综合整治,打通800条断头河;编制治污专项计划,开展雨污混接改造攻坚战,实施1245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以及6797处其他雨污混接点改造,新改建7732公里小区内部雨污水管网,确保2019年全市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2%以内。推进生态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水环境治理高品质典范。
加强水环境流域性治理。深化长三角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省市间水葫芦联动治理。发挥上海龙头作用,牵头推进188条段省际界河(湖)协同治理,加快推进淀山湖综合整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推进落实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任务,加强跨区域水环境治理协作,全力以赴共抓长江大保护。
加快污水污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泰和、白龙港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以及竹园、石洞口、白龙港三大污泥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竹园污水厂四期工程,同步启动白龙港、竹园试点监管工作。完成91公里市政污水管网建设、 197个建成区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探索多元化污泥处置焚烧路径,加快推进浦东、嘉定、青浦、崇明等各郊区污泥处置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报批并具备开工条件。加快推进三大污水系统连通管工程前期研究,完成竹园、白龙港污水系统连通工程项目技术储备,全面提高污水系统安全保障水平。
(二)全面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推进水厂深度处理、供水管网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接管等工作,为市民群众提供高品质供水服务。
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按照“一厂一方案”原则,推进实施杨树浦、泰和等14家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建设。力争完成老旧落后供水管网改造500公里,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完善水源地污染防治和水量调度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完善供水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咸潮入侵预警预报,落实高峰供水各项保障措施。
提升供水服务管理水平。全面完成2.2亿平方米已改造小区二次供水设施移交接管工作,全面推进二次供水在线水质监测点建设和二次供水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全市自来水厂运行考核办法,对全市水厂实施全覆盖规范化管理考核,提升供水行业精细化管理水平。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迎接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工作考核。落实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金山、嘉定、奉贤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创建节水型农业园区等节水示范载体,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年开采量不超过300万立方米,回灌量在2000万立方米以上。
(三)高质量高水平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积极落实重大工程项目“两库一计划”实施意见,确保完成水务重大工程建设任务,助力城市能级提升。
加快预备储备项目落地。强化“两库联动”,基本完成9个预备实施库项目建议书和工可阶段工作。完成7个储备研究库项目建议书编制或上报,4项技术储备认定。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建设项目,以及供水、污水、雨水三大规划确定的近中期建设项目,加强项目出库条件审定研究。
着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水务海洋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市精细化管理行动9项年度目标、水务海洋精细化行动29项年度目标。全面推进本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推进本市水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全年完成不少于30%历年工程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用好月度调度例会机制,确保水利专项年度投资完成率90%以上。
(四)扎实做好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主动思考谋划新时期、新形势下更好发挥防汛的基础设施和支撑部门作用,确保超大城市运行安全。
加强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21.7公里公用岸段海塘达标工程建设,持续推进专用岸段海塘达标。完成团旺河等一批重点河道、堤防和泵闸工程建设。开展新一轮24个城镇排水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吴淞江工程(上海段)主体工程立项审批,力争实现全面开工。加快推进苏州河深层排水调蓄管道系统工程建设。完成11个道路积水改善工程。
优化水旱和海洋灾害防御。结合防汛机构职能调整,修订水务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分类管理、动态跟踪、定期更新”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形成水务行业隐患“一区一清单”,加强对海塘堤防薄弱段、老旧病险水闸和低标排水系统等防汛隐患的督查整改,加快消除防汛隐患风险点。完善水情服务体系,提升水情预报精度和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海洋灾害观测预报公共服务能力。
(五)大力提升海洋管理和滩涂保护整治水平。落实海洋“十三五”规划,坚持陆海统筹、江海联动,加强滩涂资源保护,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坚决做好海洋督察整改。积极加强与督察部门沟通对接,对照落实“一项一方案”整改责任,及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推进长江口河海划界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围填海管控要求,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围填海管控长效机制。
提升海洋综合管理水平。定期开展涉海行政审批事项批后监管,继续做好海域海岛日常监督管理,摸清本市海域功能区资源底数,完成低潮高地及暗礁基础调查。建立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的海岸线管理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海洋综合调查、滩涂测绘、砂源勘察等工作。推进金山城市沙滩滨海生态廊道建设,为杭州湾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提供示范。
增强海洋经济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海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健全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涉海企业直报和市区两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支持浦东新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和长兴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上海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研究,探索建立长三角海洋产业园区协调发展机制,推进全市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滩涂资源保护整治。实施横沙东滩、崇明边滩等区域种青1万亩,促进滩涂资源自然修复,维护长江河口健康。继续推进横沙东滩八期、南汇东滩N1等工程建设和消纳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工作。加快推进横沙浅滩保护与治理研究工作。
(六)进一步加强水务海洋行业能力建设。严守安全底线和红线,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坚持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水务海洋行业信息化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规定,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和标准化建设,全面压实项目法人、参建各方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大排查,深化水务海洋风险源辨识研究,加强水务工程项目新型结构建设的风险识别和管控。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大检查和危险化学品、电气火灾安全等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在建工地和设施运行安全监管,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完成健康河湖体检关键技术与业务化应用等前瞻性、战略性研究顶层设计。开展泵站放江污染物削减、黑臭劣V类水体治理标准体系等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推进15项局水务海洋科研项目研究,完成37项地方标准复审,推进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堤防施工钢板桩围堰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编制修订。新建项目全面应用BIM技术、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试点应用装配式施工技术,鼓励技术工法、管理措施、小微工艺创新。推进15项局级层面、24项处级层面政研课题研究,加强政策储备和成果应用。建立上海市水务海洋发展智库。
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出台“智慧水务三年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水务海洋智能化示范应用。加强全行业网络和信息化安全管理,立足“水利、供水、排水、海洋”四大行业,推进市、区两级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强化“建设管理、运行管理、政务服务”等业务协同。上半年完成局各业务系统内部整合并迁移至“水之云”,年内整体迁移至市电子政务云,做到公共数据100%归集、按需100%共享,建立“一数、一源、一责”的“全行业、全覆盖、全要素”数据体系。
提升水文监测预报能力。全面完成长江口及省市边界水文站网建设。优化水情系统测站布局,完成新增站点建设,提高水情分析研判能力。全面推进市、区、镇(乡)等各级断面水质监测,重点开展月度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形成常态化监测机制。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水质监督性监测。组织长江口、黄浦江上游及省市边界水文水质调查任务。
(七)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不断夯实农村农业发展水利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不断夯实农村发展水利基础。完成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200公里中小河道轮疏。把生态清洁小流域作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重点,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规划编制。结合第二轮农林水三年行动计划,实施20个圩区泵闸设施改造,提高农村地区防汛除涝能力。开展全市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跟踪评估,编制设施更新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启动运行管护第三方监督检查,逐步实现设施稳定运行和水质达标。
持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好迎接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工作。出台上海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建成水土保持信息统一管理平台。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镇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设施维修养护,全面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确保完成50万亩改革实施面积,率先完成本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八)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按照市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2.0版要求,抓实“一网通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助力打响 “上海服务”品牌。
加强立法和规划引领。推进《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修订。加快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推进雨水排水、防洪除涝专项规划报批,力争所有水务专项规划完成批复。开展 “十三五”后期各年度水务、海洋规划评估和体检报告工作。全面梳理“十三五”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启动水务海洋“十四五”规划研究。持续强化河湖水面率等规划管控。
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严格执法、铁腕执法。完成特定行业单位的排水许可现场核查及办证工作,全面研究梳理历史超期排水户情况并开展处置工作。以依法履职全覆盖、执法监管无盲区、严格执法零容忍为目标,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水务执法工作的意见》,有序开展河湖管理、截污治污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体系建设,打造专业化全科型执法队伍,完善市区分工、部门联动、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施2.0版本供排水接入改革方案,进一步减少环节、减少时间、减少材料,全力以赴抓改革措施落地,做好世行2019年测评准备。完善全流程网上办理功能,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实现内部审批系统与“一网通办”无缝衔接。切实转变管理思维,增强服务意识,完善评估评审管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探索“信任在前、审核在后”容缺审批。深化政务公开,提升热线工作水平,更加便利市民群众办事创业。
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审慎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局属事业单位职责关系,优化职能配置,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为水务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发挥两级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党的宗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全面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十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要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在“实”字上下功夫,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带动各项工作责任落实。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局系统“四责协同”从部署到执行再到监督的闭环,做到知责明责更清晰、履责尽责更到位、督责问责更有力。统筹安排政治巡察,夯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进整改落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评估,扎紧制约公权力行使的篱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出台《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着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积极运用行业党建课题研究成果,出台水务海洋行业党建指导意见,深化行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治水管海先锋”党建品牌示范点第二批创建,2019年在水利、供水、排水、海洋、水文等行业实现“3个30”创建目标。探索建立党支部建设标准体系,定期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治理整顿。深入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党建联建,着力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
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开展基层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专项研究,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和团队文化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培养力度,有计划开展局系统处级干部跨地区、跨单位轮岗交流,继续实施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以及跨单位、多岗位挂职锻炼。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重点聚焦“789”年轻干部跟踪培养,明确后备干部培养梯次和发展方向,探索分层分类的“定向培养”机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强化执行提醒函询诫勉等机制,推动干部监督管理常态化。
推动大调研常态长效化开展。总结 “一张清单”经验,确保调研主体、调研对象类型全覆盖。持续发挥“头雁效应”,局级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坚持每年开展一次 “集中调研周”活动。每一位局和执法总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牵头开展一个课题调研,以调研课题形式强化政策牵引作用,形成一批调研报告,提炼一批常态长效制度。提倡“四不两直”调研方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用好市委“三个一批”制度,多措并举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增强调研实效。
2019年,我们还将全力以赴,从供水保障、河道综合整治提升、水生植物整治、防汛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好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和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着力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围绕建国七十周年,整体谋划、统筹推进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水文化建设等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上海水文化场馆名录,开展“最美河道”系列创评,认真组织重大涉水涉海节日等社会宣传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文化产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水务海洋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治水管海任务艰巨、充满挑战,更需振奋精神、攻坚克难。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锐意创新、破浪前进,全力以赴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努力交出上海传奇的“水务海洋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