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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申报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的公示

时间:2025-12-19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遴选工作,现将拟推荐创建对象予以公示。

  一、示范县:崇明区、松江区。

  二、示范园:金山现代农业园区。

  三、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工程:浦东新区航头镇、嘉定区菊园新区、青浦区元荡、奉贤区金汇镇、闵行区吴泾镇、杨浦区新江湾城、长宁区外环西河。

  四、生产建设项目示范工程: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上海港罗泾港区集装箱码头改造二期工程、临港西岛金融中心、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青浦新城绿环水系2023年东鹤河等河道整治工程。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水务局水土保持处,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江苏路389号909室   邮编:200050

  电话:52396925

  传真:32066013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