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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上海航道局长桥码头用海续期的公示

时间:2025-12-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上海航道局长桥码头用海续期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上海航道局长桥码头

海域使用权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区横沙岛东南岸,用海内容为码头和港池,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不变,仍为11.8451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和“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续期:续期50年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