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崇明堡镇客运站码头工程用海续期的公示
时间:2025-11-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海洋局受理了崇明堡镇客运站码头工程用海续期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崇明堡镇客运站码头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客运轮船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崇明岛堡镇港东侧、堡镇货运码头东侧。用海内容为码头、引桥及港池,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面积不变,仍为1.7836公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及“港池、蓄水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续期至2028年7月6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
上海市海洋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