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浦江两岸(中上游)堤防与生态景观专项规划 —防汛屋部分(实施深化)》的公示
时间:2025-05-21一、规划背景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以沪府规划〔2023〕55号批复了《黄浦江两岸(中上游)堤防与生态景观专项规划》,上海市水务局开展了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推进。本次实施深化目标是落实防汛屋在详细规划层面的空间布局。
二、《黄浦江两岸(中上游)堤防与生态景观专项规划》概况
规划中明确“沿江结合配套服务设施设置防汛屋,便于日常河道管理巡查及防汛物资储备。根据防汛安全需要,建议各级配套服务设施兼顾防汛屋功能,建筑面积需符合相关规范。”
三、本次专项规划实施深化
防汛屋考虑尽量结合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根据不同区域的洪水风险、交通条件、岸线情况和管理能力,总体设置8处防汛屋。
本次专项规划实施深化范围示意图
编号 |
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1 |
松江泖港 |
600 |
2 |
松江永丰 |
1265 |
3 |
闵行马桥 |
461 |
4 |
奉贤庄行 |
461 |
5 |
闵行江川 |
461 |
6 |
奉贤西渡 |
461 |
7 |
闵行浦江 |
525 |
8 |
闵行浦锦 |
504 |
总计 |
4738 |
四、联系方式
按照有关规定,现将实施深化的方案(草案)予以公示,征询公众意见,若对本方案有调整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8日
电子邮箱:wujl0139@163.com
联系人:吴江泠
联系电话:13651958298
上海市水务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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