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人民塘竹园公用岸段围堤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5-01-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人民塘竹园公用岸段围堤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人民塘竹园公用岸段围堤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塘和防汛墙管理事务中心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竹园合流污水排放口南侧,工程范围对应海塘管理桩号为44+079~0804·0+500,用海内容为围堤。本项目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海岸防护工程用海”,用海面积为0.1479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40年
人民塘竹园公用岸段围堤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1°30′00″E)
序号 |
北纬 |
东经 |
序号 |
北纬 |
东经 |
1 |
31°21′02.095″ |
121°36′57.588″ |
5 |
31°21′03.445″ |
121°36′57.493″ |
2 |
31°21′03.374″ |
121°36′58.779″ |
6 |
31°21′02.707″ |
121°36′56.834″ |
3 |
31°21′03.482″ |
121°36′58.508″ |
7 |
31°21′02.733″ |
121°36′56.668″ |
4 |
31°21′03.766″ |
121°36′57.800″ |
8 |
31°21′02.329″ |
121°36′56.582″ |
竹园段围堤(1-2-3-…-8-1)用海面积0.1479公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用海。 |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656
传真:32125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