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上海市海洋局关于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 的用海公示

时间:2024-10-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市海洋局受理了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崇明越江通道长江隧道保护带内侧,管线基本与之平行,输水管道长兴岛过江点设在长江隧道与中海造船基地之间、新开港西侧的长江大堤内,浦东登陆点为浦东新区的五号沟地区。用海内容为2回水管,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中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26.8633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申请用海期限:23年。

长江原水过江管工程宗海界址点坐标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1°30′E)

点位

北纬

东经

点位

北纬

东经

1

31°18′59.004″

121°40′57.541″

8

31°22′13.946″

121°42′25.402″

2

31°20′18.482″

121°41′34.630″

9

31°22′09.833″

121°42′23.145″

3

31°20′22.598″

121°41′36.514″

10

31°22′07.672″

121°42′22.015″

4

31°22′04.983″

121°42′22.450″

11

31°22′05.478″

121°42′20.977″

5

31°22′07.139″

121°42′23.470″

12

31°20′23.085″

121°41′35.038″

6

31°22′09.262″

121°42′24.580″

13

31°20′18.987″

121°41′33.162″

7

31°22′13.245″

121°42′26.766″

14

31°18′59.972″

121°40′56.290″

2回水管(1-2-…-14-1)用海面积26.8633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上海市海洋局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江苏路389号610室;邮编:200050

  电话:32066658、32066736

  传真:32125930